我有个小学同学,很要好。初中毕业后什么都没考上,在社会上无所事事了两年。后来一想也不是办法,就经人介绍到广西北海去打工。还不错,第一个月就挣了一千多块。高兴之余,就请同事到饭店吃饭。吃得很尽兴,酒也喝了不少。最后朋友付了帐,走出饭店。突然肚子痛,幸好看到不远处有个公厕,就让其他人先走,自己到公厕去解决。进去以后,发现居然没有小便池,就顺手拉开了一间蹲位的门,里面有人,定睛一看,是个中年妇女!顿时酒醒,扭头便跑。到门口处,只听得一声断喝:“把两毛钱付了再走!”原来那女的是公厕管理员。